弘扬法治精神:学校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讲座
来源:大通社
图文:大通社
发布日期:2013-12-10

司马俊莲进行讲座

讲座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向丽芳/文 黄英超/图)12月6号下午,湖北省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恩施州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学校法学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司马俊莲应邀在科技学院三楼多功能会议厅进行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制学校建设”的专题讲座,校团委副书记谢晖及法学系学生科老师董兵锋出席了讲座。来自各二级系部的200余名学生听取了讲座。
司马俊莲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吹响了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国的号角”为切入点展开,对法制建设的特征、概念、功能及大学生如何守法四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谈到“小悦悦”事件时,她指出,社会团体、企业组织,以及宗教中的规范是针对于特殊的人群,只能通过道德的自律和社会舆论来进行谴责,而法律规范则恰恰相反,法律代表着国家的意志和利益,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权威性,一旦违反,将被限制人生自由,乃至于剥夺生命。
在谈到法制的核心时,她以二战时期希特勒掌控政权,发动法西斯战争为例,说明了法律有良法和恶法之分,而正确的法治思维、法制方式需要满足良法自治、人权保障、权力约束和司法公正四个标准。
最后,司马俊莲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十八大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针展开讨论,强调大学生们在对待自己时,应据理力争;对待他人时,应充分的尊重和包容他人的观点;在对待社会和自然时,应具有团队意识,以及遵循自然规律,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