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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2024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4月30日进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诚信守法考试告知书》、《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生防诈骗预警提示》,同时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从学校正大门(西门)进入考点。上午7:30-9:00、下午12:30-13:30考生进入学校大门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产品或其它违禁口自行到指定物品寄存处存放,依次排队接受安检门安检,安检通过后经智能身份核验通道刷读身份证和抓拍头像,接受人证头像比对,人证头像比对通过后进入考试楼栋前待考区域候考,待预备铃响后方可进入考试大楼。持临时身份证或因身份证消磁无法通过电子设备核验的考生,以及经电子设备核验后人证比对不一致的考生,一律从人工通道经双人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试楼栋。上午8:30、下午13:30开始考生经安检核验后有序进入考场。身份证仅认可长期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无效。

2.考生入场只可携带《2024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规定物品,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拍照和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凡违规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后不论是否开机和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论处。

3.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接受监考员的金属探测仪安检和人工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查验。

4.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场内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

5.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报考学校,粘贴准考证条形码、试卷条形码,在考场核对单上签名。考生写错姓名,按替考处理;姓名正确而准考证号码不符,拒不改正,按违规处理;

6.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的,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监考员。

7.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作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涂匀、涂实,未涂、错涂、多涂或填涂不规范均不得分。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错位、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8.上午9:00点、下午14:00开考后,所有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可中途退场,确因客观原因需要离场的,需由监考教师陪同,返回时凭准考证再次安检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不可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经监考员依次收齐答题卡、试卷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场外,否则按违纪处理。

10.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代考等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11.4238:00-4309:00前登录http://211.91.180.229:3333/我校普通专升本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12.考点学校周边无停车场,考生不允许开车进校,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

特别提醒:对有以下情况的考生需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谭菲老师(电话:18671819608)申请便利或提前申请报备。

1、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必须提前报备申请,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将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

2、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需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3、如考试时需戴金属牙套的考生必须提前报备申请,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4、因身体特殊情况需申请便利的考生提前按要求填写《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服务申报表》,学校初审,省人事考试院复审通过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附: 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服务申报表.docx

湖北恩施学院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服务申报表

                 报考学校                                                                     考点代码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残疾类型

残疾级别

残疾人证件号码




申请的合理便利事项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 弱视考生申请携带光学放大镜

2.□ 使用轮椅 □ 携带拐杖 □ 使用特殊桌椅

3.□ 需要引导辅助

4.□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5.□ 佩戴助听设备参加考试

6.□ 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申请考试延时(不得超过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30%)

其他

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监护人手机号码: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2.凡申请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残疾人考生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向考点学校提交本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服务资格审查工作由报考学校初审,专升本主管部门复审。